2007年7月8日,中国渔政204船在执行第五航次巡航任务中,在178/7渔区发现有流网渔船在生产作业。船长下达登临检查指令,全船立即响应,驾驶部、轮机部密切配合,以最快的速度将执法艇放下,青年业务骨干二副陈连明同志冲在前面,第一个登艇,其他同志随后,随即执法艇离开母船,朝生产渔船驶去。
当小艇靠上渔船后,陈连明同志敏捷地跳上渔船,直奔驾驶台,进行航向控制,接受检查的渔船是浙三渔0245。陈连明同志首先出示执法证,并要求该船船长配合接受检查。该船船长非常配合地拿出相关证书,同时见没人注意,悄悄地把200元钱塞到陈连明口袋里,要求检查时宽松点。陈连明同志见状立即严词拒绝,给予退回,并严肃地批评该船长:这是违法的行为!若不收回,按规定是要加重处罚的。在陈连明同志的严正要求下,该船船长无奈地收回刚刚送出的200元钱。
陈连明同志按照渔政执法程序,对该船进行了仔细地检查取证,并按规定作出了相应的处理。此时该船船长又拿出一包中华烟塞到陈连明手中,陈连明同志再次婉言谢绝,并对船长说:“在渔业生产中只要遵纪守法,你的合法权益就会受到保护,而不应采取不正当的方式对待检查。”同时,他提醒船长及时收听气象,注意生产安全。当渔船船长在登临检查记录单上签名时,连声感叹:海区渔政执法就是不一样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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